读书时代都是穿球鞋。
不过, 出来社会工作后,我喜欢上三寸以下的高跟鞋。
即使是凉鞋,也有跟。
因为高跟鞋能把我的下身比例拉长,走起路挺胸束腹,增添风韵和信心。多年来我是那种踩着高跟鞋,仍能快步飞奔,逛物走街整天的女人。
来到度假村, 我还是每天穿着一寸半的高跟鞋。
可怜的高跟常被我插进地板的缝隙而卡着。
鞋跟有些损坏,还好我没跌到。
可是,人生的改变令穿鞋子的嗜好不同了。
怀孕到六个月,我终于不得换上平底鞋。
孩子出生后,我依旧穿回高跟鞋。
但孩子越来越大,穿着高跟鞋来抱她越来越吃力。
渐渐地高跟鞋被打入冷宫,买新鞋子的时候也不买高跟鞋了。
只要不是正式场合,我就与平底鞋为伍。
其实穿平底鞋舒服悠然。
你看,喜欢穿平底鞋的大明星Kirsten Dunst -
还不是一样让人注目。
Kristen Dunnst 我也很喜欢她...我是人字拖的支持者,嘻...除了工作以外,都爱穿人字拖...
ReplyDelete你真的穿得轻松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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