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9 December 2012

无腿英雄,用手爬上非洲最高峰


今年二月我在肯雅的马赛马拉远处眺望海拔5896米的非洲最高峰 乞力马扎罗山(Kilimanjaro)。

这山也被称为赤道雪峰,因为山顶终年被积雪覆盖。

导游说下次再来非洲,不妨去爬乞力马扎罗山。

我想别搞,东南亚最高峰我都还没征服,那有能力上这座山。

可是,有一个无腿的男生, 竟然用‘手’爬行七天后,登上登山程度困难的乞力马扎罗山。




31岁的Spencer West因为脊髓遗传性障碍患上胝骨发育不全症。他一出生双脚畸形,两岁时膝盖以下被截肢,五岁时骨盆以下又被截肢而失去双腿。

医生宣判他将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废人士。


他的家人不这么想,从没放弃他。

在家人的爱与关怀中,他学习独立,友善面对异样眼光,跨越身体的障碍, 比正常人更杰出。

读书时代, Spencer West是橄榄球员,啦啦队的队员,参加音乐剧演出,甚至拥有执照。

毕业后,他自告奋勇担任担任国际解放儿童组织「从我到我们」(me to we)代言人,持续进行千场演讲

Spencer West以幽默与谦卑的口吻,传达启发性的讯息,激励人们从困难中找到机会

他也坚持天天都要快乐。

为了替肯亚的儿童募款,他接受一年多的魔鬼训练,于612日在两位好友的陪同下开始乞力马扎罗“爬”行之旅。




经过7天的艰难爬行,他站在顶峰,成功成为一名勇敢的登山者。

Spencer West 再次证明自己的价值,并重新定义‘可能性’。

看完Spencer West的故事,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乐观?

生命的微笑永远是最强的力量!
 




照片来源:
http://thechive.com/2012/06/22/the-story-of-spencer-west-who-overcame-incredible-obstacles-to-achieve-greatness-42-photos/

Sunday 16 December 2012

第一次吃榴莲



12月初,芯卉在姑丈的家度过几天的美好时光。

这一趟最难忘的事情是每晚都吃榴莲。

而且,是芯卉第一次吃榴莲。




这是我们还没到之前,姑丈已经想了很久的计划。

吃饱饭收拾餐桌后,姑丈就大显身手开榴莲。

芯卉看得津津有味。

姑丈用刀顺着榴莲的纹路切几道,然后用手掰开,肉色带黄的榴莲肉马上令人垂涎欲



起初芯卉不愿意尝试,我们没逼她。

大伙儿吃得起劲,我再把榴莲肉递到她的口前。

她没拒绝,可能见到我们一直说好吃,她蠢蠢欲试。

芯卉用舌头舔舔酥软味甜的肉后竟然举起姆子讲‘Good’!




接下来的每一晚, 她都有吃一些滑似奶脂的榴莲。

我自己也好久没有这么疯狂吃榴莲了。

谢谢姐夫的招待。




不过,吃完榴莲,我一定记得爸爸教我们用榴莲壳当容器盛盐水来喝, 据说可以去除气味。

我本身认为很有效。你可以试试 !


Tuesday 11 December 2012

回乡



想要回家乡小住,一直想。

花些时间上网找机票,终于找到价钱合理的机票。

可是飞行时间不很方便,是夜机,飞到吉隆坡近半夜,飞回山打根则是最早班机,清晨4时半就得出发到机场。

外子说不用想啦,再想机票就越贵,索性买了。


芯卉与表妹 , 表哥及表弟在一起



这一趟回家动用不少家人的时间与精神。

弟弟来接机,搞到来凌晨两点多才睡觉, 隔天还要去工作。
放工后又得载我们回家乡,实在有点过意不去。

大妹也请假,不但妥当安排一切,还陪我逛街,替我照顾芯卉, 让我安心购物。

回到家乡,就时时刻刻与家人在一起。


为小妹庆祝生日


有想起家乡的朋友,可是约朋友出去后,肯定会减少在家的时间。恨不得可以逗留更久。

其实是可以的, 只是我放不下没有同行的外子。

我不在家,他一定没吃水果,饮食也可能乱糟糟的。

等我回山打根,再来替他调整。


芯卉很喜欢表哥的玩具,都是男生的玩具,车子,工具箱等


在安顺几天,芯卉学会吃饭。她与表哥一人一盘饭,大口大口地吃。

她之前不大爱吃饭,较喜欢面条之类。

又学了不少福建话。

芯卉很乖,常常守在六个星期大的表弟旁, 看表弟喝奶换尿片等等。

然后轻轻抚摸表弟。


好久我们三姐妹没一起拍照,这次真难得。



妈妈姨妈整天在厨房忙。

不止下厨煮好料,还炖补给我补身子。

爸爸依旧喜欢花草园艺,胡姬花开得灿烂,盆栽也越来越多。

感觉上, 好像没有好好跟家人谈天,没有好好去欣赏爸爸的园艺,就要走了。

要是时间可以停留在那时刻, 多好。

期待下一次,不知何时。


Wednesday 5 December 2012

高跟鞋与平底鞋


读书时代都是穿球鞋。
不过, 出来社会工作后,我喜欢上三寸以下的高跟鞋。
即使是凉鞋,也有跟。
因为高跟鞋能把我的下身比例拉长,走起路挺胸束腹,增添风韵和信心。

多年来我是那种踩着高跟鞋,仍能快步飞奔,逛物走街整天的女人。


来到度假村, 我还是每天穿着一寸半的高跟鞋。

可怜的高跟常被我插进地板的缝隙而卡着。

鞋跟有些损坏,还好我没跌到。

可是,人生的改变令穿鞋子的嗜好不同了。

怀孕到六个月,我终于不得换上平底鞋。

孩子出生后,我依旧穿回高跟鞋。

但孩子越来越大,穿着高跟鞋来抱她越来越吃力。

渐渐地高跟鞋被打入冷宫,买新鞋子的时候也不买高跟鞋了。

只要不是正式场合,我就与平底鞋为伍。

其实穿平底鞋舒服悠然。



你看,喜欢穿平底鞋的大明星Kirsten Dunst -

还不是一样让人注目。